四川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已经立项的项目,凡已完成研究任务的,均可申请结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各形式的成果,均填写《四川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中心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》(须提交电子稿)。
2.项目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署“四川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项目及项目编号 ”字样,否则不予结题。结题基本要求:一般项目、自筹项目(研究期限为1年),须在大学学报或社科院、党校等单位主办的正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者提交研究报告1份(须有市级以上有关单位采纳证明);重点项目须在CSSCI上发表论文1篇,或发表2篇论文(其中必须有一篇为北大中文核心)。
3.成果为论文的,应提交该论文电子稿和论文原件(论文类如在中国知网中可查到,则可不提交原件);成果为公开出版的著作,须提供原件一份;成果为研究报告的,应提交研究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(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2)和被市级以上有关单位采纳证明原件。
4.所有项目结题材料应以结题资料汇编的形式装订成册。封面应使用皮纹纸,封面内容包括课题编号、课题名称、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及姓名、课题起止时间(格式参见附件样版)。
其中装订内容及顺序如下:
1)结题材料目录;
2)课题申报书;
3)鉴定结项审批书;
4)课题研究成果(著作类复印内容包括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、目录;论文类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全文及封底;研究报告类提供报告全文和市级以上有关单位采纳证明原件)。
5.此次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。
联系人:陈金兰
联系电话:0816-6089908(办公);13981118647(手机)